贵州师范大学
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
(2019级 使用)
一、专业简介
本专业源于1941年设立的史地专业,历经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(1999年,2011年分城市规划、土地规划两个方向招生)、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(2013年)专业调整,现为一本招生。本专业依托地理学国内一流、人文地理学省级重点学科,聚焦国家乡村振兴战略,服务贵州“城镇化带动、国土空间规划”亟需,培养具备较强从事区域规划、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、管理及科研能力的专业人才。
二、培养目标
1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,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。
2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、过硬专业素养和较强的职业技能。
3、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。
4、掌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,能够从事空间规划、区域发展与规划、城乡规划与设计等方面的高级技术人才。
三、毕业要求
1、了解法律基础知识,掌握国家科学技术政策、知识产权、可持续发展战略、城乡规划等有关政策和法规,具有文学、历史、哲学、社会学、管理学、艺术、法学、心理学等方面的通识性知识。
2、系统地掌握高等数学、经济学、社会学、人口学、环境科学、计算机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、方法和技能,能够熟练使用相关软件进行研究设计。
3、掌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了解人文地理学的理论与前沿发展、应用前景,了解相近专业如城市规划、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,了解城市规划、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有关国家政策和法规,了解城乡规划管理的理论前沿、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。
4、掌握人文地理、城乡规划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技术,具有较熟练的遥感、测量和GIS技术的操作能力,掌握资料调查与收集、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,具有分析、归纳、整理相关数据和撰写论文的能力;接受良好的科学思维和科学方法的基本训练,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能力、组织管理能力、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,具有创新意识、协同攻关能力及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。
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关系矩阵图
毕业要求 |
培养目标1 |
培养目标2 |
培养目标3 |
培养目标4 |
工程知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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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分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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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/开发解决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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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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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现代工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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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与社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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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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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规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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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和团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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沟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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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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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身学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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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学制与获得学位条件
学制:可在3-6年内完成学业。
获得学位条件:参见《贵州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和《贵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(试行)》。
总学时或学分:毕业所需总学分为: 170 学分;其中,通识课程 51 学分;专业课程 91 学分;综合实践课程 28 学分;必修课程 129 学分;选修课程 41 学分;毕业论文(设计) 4 学分。